時間 : 2024-11-26
眾所周知,我國占地面積約960萬平方公里,看來土地資源可是非常的豐富呢,但是近些年來土地浪費也是一個很大的隱患,所以開始實行土地使用稅,大家對這個有沒有一個認識呢?那土地使用稅究竟是什么?在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呢?土地使用稅計算方法是什么呢?帶著這些問題,小編就來給大家一一來作答!
簡介: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于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
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為0.50~10.00元;中等城市為0.40~8.00元;小城市為0.30~6.0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為0.20~4.00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國務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訂、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為:一是將稅額幅度提高兩倍;二是將征稅對象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外籍個人。開征土地使用稅,有利于進一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完善地方稅體系,鞏固分稅制財政體制;有利于促進合理、節約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下面是關于北京的土地使用稅計算方法問題:
北京市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為北京市城區、近郊區行政區域內,遠郊區的區、縣政府所在地(縣城)和建制鎮、工礦區。城區、近郊區、縣城、建制鎮里的范圍,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政區劃為依據。
根據北京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北京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分為六級,自2007年1月1日起每平方米各級土地稅標準為:一級土地30元;二級土地24元;三級土地18元;四級土地12元;五級土地3元;六級土地1.5元。
土地使用稅計算方法:
年應納稅額=∑(各級次應稅土地面積×該級次土地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為每年4、10月的前15日內。
1.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算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3.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4.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具體稅率:
1.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2.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對于土地使用稅這個概念這是非常多人都比較模糊的,在房地產操作過程中,經常有人提到土地增值稅和土地使用稅,以上小編給大家介紹的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這個是我們平時都不怎么接觸到的內容,我們可以當作一個小常識去了解下!我國法律還頒布并且一直在完善土地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希望可以給大家一點小幫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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