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公布了《西安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就包括有購房落戶政策。里面明確要求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的市民在西安購房,取得房產證且繳納一年以上社保后,即可辦理戶籍登記手續。
落戶新政策:西安市推出購房落戶政策
在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方面,西安市將進一步簡化項目審批手續,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嘗試運用國開行貸款購置商品房用于保障房安置及貨幣化安置,實施土地出讓金緩繳或分期分批繳納的優惠政策。同時,進一步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降低提取門檻,擴大使用范圍。
不僅如此,西安市還將實行“購房落戶”政策。對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的非本市戶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在我市行政區內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辦理購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籍登記手續。
其他新政:公積金貸款償還年限延長
進一步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降低提取門檻、擴大使用范圍、實現省內異地貸款、推行組合貸款、降低申請貸款項目工程進度要求、允許直系親屬間互提公積金購房,全面提高住房公積金的個貸率和使用率。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75萬元;償還貸款年限可延長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最長不超過30年。
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住房或貸款已結清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購買90-144平方米的(含144平方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購買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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