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6
對于涉及到自己的利益的文件時,小編提醒大家要慎重,每一種選擇的結果是不同的,有時你可以接受,有時因著法律你也會崩潰的,就像是結個婚,在房產證上寫上個名字,也是如此。小編在這里就向大家介紹一下房產證上寫名字不同而帶來的不同后果。
第一種:寫夫妻雙方的名字
這樣的寫法的夫妻要注意了,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就是說這處房產是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要是以后夫妻不和想要離婚時,法律上是不會管夫妻雙方中誰出的錢多,誰出的錢少的,除非是有借條的,就算是你的父母為你出的錢也是要不回來的。
第二種:寫上男方父母的名字
現在很多準夫妻有時是還沒有結婚的,不能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那么就有男方要求寫自己父母的名字(因為大多數是男方買房),這時的首付、貸款都是男方父母的責任了,相應的如果房子增值或者貶值,也是男方父母權利與責任了。后期還款若有參與也是可以拿回本息的。
第三種:寫上男方父母以及男方的名字
跟第二種情況有點不同的是,房產男方又負有還貸責任,而且在新的婚姻法中,這部分錢是屬于婚前財產,就算是離婚后,也是屬于男方以及男方父母的,只有后期女方參與還款的部分,才能拿回本息。
第四種:寫上男方父母與準夫妻的名字
對于亂七八糟的各種爭議,還不如都參與其中,都有責任與義務。不過婚前時是共同享有與承擔,婚后夫妻雙方還貸的錢,可以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
第五種:只寫女方或者是男方的名字
雖然看起來簡單,可是能結婚還好,要是婚后出現了爭議,扯皮就不好了,現在新的《婚姻法》出臺了,一是已經結婚時,付首付的一方可以拿回自己的首付錢,因為那是婚前個人財產,二是未結婚時,首付里的錢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
這些情況是復雜多變的,對于每個家庭來說結婚是一件大事,買房子也是一件大事,所以一定要慎重考慮,雖然有法律的保護,但是還是要謹慎。現在的《婚姻法》保護了付首付一方的利益,讓自己的辛苦錢不會付諸東流,小編在這里認為《婚姻法》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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