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18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亦稱基本建設承攬合同,指一方(承包人,即勘察、設計或施工單位)按期完成并交付他方(發包人,即建設單位)所委托的基本建設工作,而發包人按期進行驗收和支付工程價款或報酬的合同。
合同種類
在中國,包括:①總合同與年度合同。施工期在1年以上的大中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已批準的總工程項目與施工單位簽訂總合同(或總協議書),然后再根據年度建設計劃簽訂年度合同。②總承包合同與分承包合同。一個建設項目需由幾個施工單位(或勘察設計單位)共同施工(承包)時,建設單位就全部工程與一個主要施工單位簽訂總合同,總承包人再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簽訂分承包合同??偝邪司驼麄€工程向發包人負責,分承包人就其所承包工程向總承包人負責。按經濟合同法規定,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等工程,也可由幾個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分別簽訂合同。
施工中的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商議而定。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商議而定。
承包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施工過程中雙方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如: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上述內容來自用戶自行上傳或互聯網,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zxcq@corp.to8to.com 。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