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6
現(xiàn)如今國家法律愈來愈完善,一些公共設施設計建設準則國家早已發(fā)布標準準則,比如停車場、飛機場等。今天小編要說的既是停車場設計的國家準則問題,停車場設計的國家準則都是有那些呢?國家條款中多少對停場車設計的禁令呢?為此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好停車場設計的國家準則的資料,可以讓各位讀者朋友一目了然,那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停車場設計的國家準則吧。
第一條 本準則適用于大、中城市和重點旅游區(qū)停車場的規(guī)劃設計,小城市可參照執(zhí)行。
第二條 專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車場原則上應在主體建筑用地范圍之內(nèi)。
第三條 機動車停車場內(nèi)必須按照國家標準GB5768-86《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交通標志,施劃交通標線。
第四條 機動車停車場的出入口應有良好的視野。出入口距離人行過街天橋、地道和橋梁、隧道引道須大于50米;距離交叉路口須大于八十米。
第五條 機動車停車場車位指標大于50個時,出入口不得少于2個;大于500個時,出入口不得少于3個。出入口之間的凈距須大于10米,出入口寬度不得小于7米。公共建筑配建的機動車停車場車位指標,包括吸引外來車輛和本建筑所屬車輛的停車位指標。
第六條 機動車停車場內(nèi)的停車方式應以占地面積小、疏散方便、保證安全為原則。
第七條 機動車停車場車位指標,以小型汽車為計算當量。設計時,應將其他類型車輛按表一所列換算系數(shù)換算成當量車型,以當量車型核算車位總指標。
第八條 機動車停車場內(nèi)的主要通道寬度不得小于6米。
第九條 自行車停車場原則上不設在交叉路口附近。出入口應不少于二個,寬度不小于2.5米。
第十條 自行車停車方式應以出入方便為原則。
第十一條 公共自行車停車場的停車位指標是指吸引外來自行車的停車位指標。專用自行車停車場的停車位指標應不小于本單位職工人數(shù)的30%。
說了這么多關于停車場設計的國家準則的問題,這都是國家根據(jù)國際標準在加上我國國情規(guī)定的標準停車場設計建設條款,共計11條,于1989年1月1日施行,到今也有25年之多,也經(jīng)歷了這么久的實踐論證,可見這套停場車設計建設方案是行得通的,也是國家親自參與制定的,可謂是十分標準和科學化,各位讀者朋友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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