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0
借款,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日常生活中,在我們需要購買如房子、車子等貴重物品時,手頭上的資金不夠,這時就需要以借款的方式完成交易。而借款合同,是借款的必需簽訂的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而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呢?簽訂借款合同又需要注意什么呢?認真閱讀一下內容,你將受益匪淺。
一、借款合同有哪些內容
借款合同應具備如下主要條款:
第一,借款標的。借款合同的標的必須是貨幣。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貸給法人的貨幣是以信用憑證體現的,一般不支付現金;給個體戶和農民的貸款應是人民幣。
第二,貸款種類。以用途分類來確定該貸款是屬于何種貸款,如基本建設貸款、農業貸款、企事業流動資金貸款等。貸款種類不同,利率也不同。
第三,借款金額。借款金額是借款合同的標的數額,它是根據借款方的申請,經銀行核準的借款數額。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額的,必須另行辦理申請和核準手續,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第四,借款用途。必須明確規定貸款的用途,并應符合國家批準下達的貸款計劃文件的規定。貸款必須按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銀行對貸款的使用有權監督。
第五,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應根據貸款的性質、種類確定貸款發放日期。借款到期,借款方應如數還本付息。我國貸款的期限分中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兩種。各項貸款的還款期限,應根據貸款用途的實際情況,按貸款類型協商議定,嚴格履行。
第六,借款利率。貸款利率,必須在借款合同中規定。
第七,還款。借款到期時,借款方應將本息全數還清,確因客觀原因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方應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可以延期。但借款方沒有正當理由或者經申請延期未獲準而逾期不還的,借款方要承擔違約責任。貸款方有權依法向借款方了解借款使用情況及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監督貸款的使用,在貸款到期后,有權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貸款及利息。
第八,違約責任。在貸款合同中規定違約責任,是借款方和貸款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義務的必要保證,必須明確規定。
第九,保證條件。借款合同的保證,主要采取物資保證的原則,由借款方提供生產經營或建設范圍內一定的適用適銷的物資、商品或其他資產作擔保。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資保證時,經貸款方同意,也可采取保證人保證的方式。
第十,爭議的解決方式。借款合同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爭議時,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或事后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可向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種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它條款。
二、簽訂借款合同注意事項如下:
1、要知底。摸清對方的信用程度和償還能力,不能輕易將錢借出,否則打贏了官司也很難要回欠款。
2、要保留證據。民間借貸大部分發生在親朋戚友之間,多數只有口頭協議,沒留書面證據,一旦產生糾紛拿不出證據,債務人再不認賬,債權也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3、要有擔保人。有保證人的借貸到期后,如果債務人無償還能力或逃跑下落不明的,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因此,找個擔保人,不僅多了一份證據,還增加了還款保險。
4、要注意訴訟時效。民間借貸中,不少人根本不知道訴訟時效,讓那些心術不正的人鉆了法律的空子。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5、時間內容要約清。首先,借貸起止時間要寫清,避免因時間不清到時計息受損。再是借款數額要用大寫寫準,防止別有用心的人事后在小寫的數額上做手腳。其次是借款利息約定明確,如果約定不明而產生糾紛起訴的,只能比照銀行同期利率計算,但約定利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
6、要依法保護自己合法利益。一旦沖動,會造成傷人或毀物,不僅欠款要不回來,還要負經濟賠償責任,觸犯刑律的還要負刑事責任。依法辦事才能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正如大家說熟知的,借款就是用別人的錢,做自己想做的事,最后再給個小小的“紅包”給“別人”的過程。但是期間借款也有有一定的風險,如果不知道,很容易進入別人的圈套,等你回過神來,就已經追悔莫及了。小編提醒大家,在借款時一定要簽訂借款合同,更要認真閱讀借款合同里面的款項,這樣才能確保借款的安全,從而才能安心使用你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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