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18
中國上下五千年歷史,皇權都是子承父位的,也就是說下一任皇上一般是由上一任皇上的兒子來做,這就是繼承權,而我們普通人也會涉及到繼承權的問題,例如遺產、房產等等,但是每個人的親人都有很多,那么這些財產又由誰來繼承呢?誰先繼承,誰后繼承?誰繼承的多,誰繼承的少呢?下面,土巴兔小編就要就這個問題,和大家聊聊繼承權順序的問題。
一般繼承問題會首先尊重財產所有者的意愿,也就是遺囑來分配,財產所有者沒有留下遺囑就去世的,則按照法定繼承的繼承權順序來分配遺產。而什么是遺囑呢?
古代封建王朝,繼承權問題,一般是由上一任皇上立詔書,確定哪位皇子成為太子,然后考察一段時間,而這段時間也有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而更換太子人選,然后等皇上退位或者去世時,則按照詔書,太子登基為皇上,這個詔書,放到現代社會就可以解釋為遺囑,而現代社會的遺囑就是財產所有人自己制定的財產分配方案:包括財產受益人都有誰、受益的先后順序、受益人的分配比例和不易分配財產(例如房產)的分配方式等等。
而法定的繼承權順序又是什么呢?還是以古代封建王朝為例,若上一任皇上發生意外突然去世,并沒有立詔書,確定哪位皇子成為太子,一些王朝就有嫡系長子長孫繼承的傳統,也就是說皇上正妻的第一個兒子為皇位繼承人,若其也已去世或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其不能繼位,則由第二個兒子來繼承,若皇上無子,則由皇上的兄弟來繼承。這個方案,放到現代社會就可以解釋為繼承權順序,但是僅是意義類似,順序是不同的。
我國法定繼承的繼承順序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包括結婚生的子女、沒結婚生的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失去丈夫的兒媳,如果對公公婆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則公公婆婆去世后,遺產分配時,兒媳作為第一順序,同樣,失去媳婦的女婿,如果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則岳父岳母去世后,遺產分配時,女婿作為第一順序;第二順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財產時,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看了小編的敘述,大家應該對財產繼承順序有一個初步的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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