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17
當業主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時,必須遵守《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
當業主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時,必須遵守《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那么,具體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規呢?
首先,業主入住時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裝修合約。此外,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室內裝修應不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不得隨意在承重墻上穿洞,不得隨意增加樓地面靜荷載,在室內砌墻或者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及吊扇。
2.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大荷載的,業主必須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由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進行審定;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人持批準書向城市規劃主管部門辦理報批手續,并領取施工許可證。
3.不擅自移動排污或下水管道位置。不得破壞或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以及水、暖、電、煤氣配套設施。
4.不違章搭建。不得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或另建門窗。
5.不影響外墻整體整潔美觀。
6.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裝飾材料。
7.業主裝修房屋無論是自行進行還是委托他人進行,減輕或避免對相鄰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響。
8.裝修房屋所形成的各種廢棄物,應當按照有關部門制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及清運。嚴禁從樓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拋棄因裝飾裝修居室而產生的廢棄物及其他物品。
9.因裝修而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應由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委托人負責修復和賠償;如屬被委托人的責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負責修復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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