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17
《建筑工程質量認定書》應由質檢部門出具。 《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主管部門提出綜合驗收申請,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一個月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驗收。綜合驗收不合格的,不準交付使用。綜合驗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規劃要求是否落實; 2、配套建設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是否建設完畢; 3、單項工程質量驗收手續是否完備; 4、拆遷補償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實; 5、物業管理是否落實; 6、其他。
接下來是一份建筑工程質量認定書的范本,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真正的建筑工程質量認定書包含了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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