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蘇州火鍋店裝修呢,但是在裝修后他才發現,自己租的火鍋店的一個租賃合同登記信息還沒有撤銷,導致無法開業
要問冬天市民們都喜歡吃啥呢?那自然是火鍋啦!氣溫的下降,火鍋店卻在不斷升溫,生意也因這氣溫的下降爆棚。最近這幾天,在蘇州的一位吳先生就租下一個火鍋店準備新開一家火鍋店,前不久剛對它的蘇州火鍋店裝修呢,但是在裝修后他才發現,自己租的火鍋店的一個租賃合同登記信息還沒有撤銷,導致這家新店沒有辦法拿到非住宅《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從而即使裝修完了,也不能夠如期開業。
據蘇州裝修小編了解,吳先生開火鍋店很多年了,生意也很好,賺了很多錢。冬季火鍋店生意自然會更好,因此就決定再開一家新店。在經過了一番尋找和比較,就果斷租下了了市民王先生名下的一個店鋪,租到手了之后就著手內部裝修和購買經營設備。
可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就在前幾天,吳先生帶著房屋材料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記手續,并且還領取了非住宅《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時,可是卻出現了意外。工作人員在檢查材料的時候發現,他所租的店鋪已經有合同登記信息,并且仍然在合同承租期間,不能重復辦理合同登記。因此來說話的,吳先生的火鍋店不能夠如期開業。“不能開業不說,我還要照付租金,真是虧大了。”談到當下的尷尬局面,吳先生滿臉無奈。
市房屋租賃管理處工作人員告訴咱們的蘇州裝修網小編,像吳先生這樣因房屋租賃造成經濟損失的,在我市并不少見。為了避免這一類事件的出現,該工作人員提醒說,市民首先應向租賃登記備案部門咨詢租賃的房屋是不是符合營業用房條件,是否已辦理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若已經辦理,應確認原租賃登記或備案信息是不是已經注銷了。與此同時,租賃合同訂立后30日內,市民要主動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在簽訂合同時無法查清或確認上述事項,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項作為解除合同的條件,以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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