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19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適用對象是期房,因為該證件是證明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產項目未建成時便可銷售的標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適用對象是現房,因為該證件是證明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產項目竣工后便可銷售的標志。
商品房預售制度是商品房買賣市場的一種銷售形式,就目前而言,商品房預售已經成為了我國商品房銷售的主要途徑了。所謂的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預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為。具體來說,習慣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沒取得房屋產權證房屋稱為期房。開發商出售期房稱為預售,購房者買房時就要與開發商簽訂房屋預售合同。那么,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條件以及辦理流程呢?
商品房預售(期房交易)不同于商品房銷售(現房交易),因其不可預知性導致商品房預售過程中會出現現房銷售中所不存在的風險點,例如交易地位不公平、銷售方式不規范等,而這些風險點最終都歸于承購人一方承擔。因此國家出臺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商品房預售予以規制,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正是其中之一,也是最為重要的規制要件。
所謂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也就是開發商在預售商品房時所需要辦理的相應主管部門的預售行政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產生的法律依據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浙江省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等相關法律。上述法律法規都指向一點,即對于需要進行預售的商品房,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條件及程序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預售許可;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核準預售許可之后,開發商才可以對外公開預售商品房。
筆者現將杭州地區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相關條件及程序羅列于后,以供參考。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核準條件
我國對商品房預售許可核準的條件規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除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多層建筑已完成主體結構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層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體工程;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登記時,除應當提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標準地名批準文件、拆遷戶安置情況說明和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的證明文件。
上述五點為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的相應條件,其中前三點規定于《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中,后兩點規定于《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七條四到六款,“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許可,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四)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占工程建設總投資的比例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關于施工進度的說明;(六)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預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并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在具備了上述條件之后,開發商才可以向房產主管行政部門提出預售許可申請。可以說,針對期房的不可預知性,相關部門已經出臺了法律法規對預售條件予以限制,通過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范來減少期房購買人的風險。
二、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所需要的材料
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具備了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后,開發商可以向當地的房產主管行政部門遞交申請表和申請所需隨附材料,隨附材料大多為證明開發商所要申請人的商品房已經具備預售條件的資料,具體由各地的房地產管理局確定所需材料。
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明確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所需材料為以下19項內容:
1、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表(原件);
2、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復印件);
3、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正本和副本(復印件);
4、申請項目計劃文件(復印件);
5、項目設計批復(復印件);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7、土地出讓合同或建設用地批準書(復印件);;
8、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9、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10、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原件及復印件);
11、建筑總平面圖(復印件);
12、標準地名批準使用證(復印件);
13、銀行同意抵押土地在建商品房預售的函(原件);
14、銀行出具預售款監督方案(原件);
15、工程形象進度鑒證單(原件);
16、物業用房繳交確認單(原件);
17、拆遷安置情況說明(原件);
18、拆遷安置用房核查登記表(原件);
19、房號清單。 (以上資料均為一份)
上述19項為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所列明的申請材料,其中2-3項為對開發商進行房產開發資質審查;4-11項為對申請預售房屋的建設及用地手續是否完備情況進行復核;如果開發商在開發過程中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的,需要有第13項材料。
第14項銀行出具預收款監督方案源于《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工程建設。”根據上述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和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近期聯合下發了《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規定批準預售的商品房建設項目應當全部納入預售資金監管對象范圍,預售資金須存入專用存款賬戶;未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的項目,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實行封閉式管理,開發商申請使用預售金應向監管銀行提出申請;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該暫行辦法于2010年11月1日起實施。
工程形象進度單的審核是為了確定工程的施工進度是否已經具備相應預售條件,
三、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流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具備相關條件及持有相關完整的資料之后,就可以向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市場管理處提交許可申請,市場處工作人員接受申請后會對相關資料進行初審,在初審通過之后相關資料送市場管理處處長復審。在復審通過之后,相關資料送分管副局長審批。經審查申請人的申請符合許可條件的,由審核人員制作許可證書并通知申請人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果經審查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申請人若對決定不服,可以依據行政許可法提請行政復議或是行政訴訟。該行政許可會在5個工作日作出,并公示3天。開發商在領取許可證后就可以組織開展商品房預售工作。
四、如何查詢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打開瀏覽器,在百度搜索的地址欄輸入“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單擊“百度搜索”。
2、在搜索彈出的結果中,選擇“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
3、進入“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后,找到“網上服務大廳”模塊,單擊“商品房預售信息查詢”。
4、在彈出的頁面中,出現搜索欄,可按“預售證號”、“公司名稱”、“項目名稱”、“項目坐落”、“城區”幾大類進行搜索。
5、選擇按“項目名稱”進行查詢,在搜索欄輸入項目名稱,如:時代茗城,單擊“確定”。
6、出現查詢的信息。
以上就是有關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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