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18
根據建設部建標標〔2000〕43號語文,關于同意編制《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設廳(原建委)負責組織成立了規范編制組,規范編制組參考國內外有關標準,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廣泛征求各方意見之后,制訂了本規范。
本規范共分8章和4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雷電防護分區;4.雷電防護分級;5.防雷設計;6.防雷施工;7.施工質量驗收;8.維護與管理。
本規范主要對微生物電子信息系統綜合防雷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維護與管理作出規定和要求。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本規范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四川省建設廳負責具體管理,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術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具體內容的解釋。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認真總結經驗,如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建議寄四川省建設廳(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號,郵政編碼:640041)。
1 總則
1.0.1為防止和減少雷電對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千萬的危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的設計、施工、驗收、維護和管理。
本規范不適用于易燃、易爆危險環境和場所的電子信息系統防雷。
1.0.3在進行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設計時,應根據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的特點,將外部防雷措施和內部防雷措施協調統一,按工程整體要求,進行全面規劃,做到安全可行、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1.0.4電子信息系統的防雷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當需要時,可在設計前對現場雷電電磁環境進行評估。
1.0.5電子信息系統應采用外部防雷和內部防雷等措施進行綜合防護(圖1.0.5)。
1.0.6電子信息系統的防雷應根據環境因素、雷電活動規律、設備所在雷電防護區和系統對雷電電磁脈沖的抗擾度、雷電事故受損程度以及系統設備的重要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1.0.7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電子信息系統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計算機、有/線通信設備、處理設備、控制設備及其相差的配套設備、設施(含網絡)等的電子設備構成的,按照一定應用目的和規則對信息進行采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
2.0.2電磁兼容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
設備或系統在其電磁環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對環境中的其他設備和系統構成不能承受的電磁干擾的能力。
2.0.3電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用導電材料減少交變電磁場向指定區域穿透的屏蔽。
2.0.4防雷裝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外部和內部雷電防護裝置的統稱。
2.0.5外部防雷裝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裝置組成,主要用以防直擊雷的防護裝置。
2.0.6內部防雷裝置 internal light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等電位連接系統、共用接地系統、屏蔽系統、合理布線系統、浪涌保護器等組成,主要用于減小和防止雷電流在需防空間內所產生的電磁效應。
2.0.7共用接地系統common earthing system
將各部分防雷裝置、建筑物金屬構件、低壓配電保護線(PE)、等電位連接帶、設備保護地、屏蔽體接地、防靜電接地及接地裝置等連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統。
2.0.8等電位連接 equipotential bonding(EB)
設備和裝置外露可導電部分的電位基本相等的電氣連接。
2.0.9等電位連接帶 equipotential bonding bar(EBB)
將金屬裝置、外來導電物、電力線路、通信線路及其他電纜連于其上以能與防雷裝置做等電位連接的金屬帶。
2.0.10自然接地體 natural earthing electrode
具有兼作接地的但不是為此目的而專門設置的與大地有良好接觸的各種金屬構件、金屬井管、鋼筋混凝土中的鋼筋、埋地金屬管道和設施等的統稱。
2.0.11接地端子earthing terminal
將保護己二酸,包括等電位連接導體和工作接地的導體(如果有的話)與接地裝置連接的端子或接地排。
2.0.12總等電位連接端子板main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MEB)
將多個接地端子連接在一起的金屬板。
2.0.13樓層等電位接地端子板floor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FEB)
建筑物內,樓層設置的接地端子板,供局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作等電位連接用。 2.0.14局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 local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LEB)
電子信息系統設備機房內,作局部等電位連接的接地端子板。
2.0.15等電位連接網絡bonding network(BN)
由一個系統的諸外露導電部分作等電位連接的導體所組成的網絡。
2.0.16浪涌保護器surge protective device(SPD)
至少應包含一個非線性電壓限制元件,用于限制暫態過電壓和分流浪涌電流的裝置。按照浪涌保護器在電子信息系統的功能,可分為電源浪涌保護器、天饋浪涌保護器和信號浪涌保護器。
2.0.17電壓開關型浪涌保護器voltage switching type SPD
采用放電間隙、氣體放電管、晶閘管和三端雙向可控硅元件構成的浪涌保護器。通常稱為開關型浪涌保護器。
2.0.18電壓限制型浪涌保護器voltage limiting type SPD
采用壓敏電阻器和抑制二極管組成的浪涌保護器。通常稱為限壓型浪涌保護器。
2.0.19雷電防護區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LPZ)
需要規定和控制雷電電磁環境的區域。
2.0.20綜合防雷系統 synthelical 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 system
建筑物采用外部和內部防雷措施構成的防雷系統。
2.0.21雷電電磁脈沖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mpulse(LEMP)
作為干擾源的雷電流及雷電電磁場產生的電磁場效應。
3 雷電防護分區
3.1地區雷暴日等級劃分
3.1.1地區雷暴日等級應根據年平均雷暴日數劃分。
3.1.2地區雷暴日等級宜劃分為少雷區、多雷區、高雷區,并符合下列規定:
1少雷區:年平均雷暴日在20天及以下的地區;
2多雷區:年平均雷暴日20大于天,不超過40天的地區;
3高雷區: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天,不超過60天的地區;
4強雷區:年平均雷暴日超過60天以上的地區。
3.1.3地區雷暴日數按國家公布的當地年平均雷暴日數為準,見附錄D。
3.2雷電防護區劃分
3.2.1雷電防護區的劃分是將需要保護的控制雷電電磁脈沖環境的建筑物,從外部到內部劃分為不同的雷電防護區(LPZ)。
3.2.2雷電防護區應劃分為:直擊雷非防護區、直擊雷防護區、第一防護區、第二防護區、后續防護區(圖3.2.2),并符合下列規定:
1 直擊雷非防護區(LPZ0A):電磁場沒有衰減,各類物體都可能遭到直接雷擊,屬完全暴露的不設防區。
4 直擊雷防護區(LPZ0B):電磁場沒有衰減,各類物體很少遭受直接雷擊,屬充分暴露的直擊雷防護區。
5 第一防護區(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經各類導體的雷電流比直擊雷防護區(LPZ0B)減小,電磁場得到了初步的衰減,各類物體不可能遭受直接雷擊。
6 第二防護區(LPZ2):進一步減小所導引的雷電流或電磁場而引入的后續防護區。 7 后續防護區(LPZn):需要進一步減小雷電電磁脈沖,以保護第三度水平高的設備的后續防護區。
4 雷電防護分級
4.1一般規定
4.1.1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的雷電防護等級應按防雷裝置的攔截效率劃分為A、B、C、D四級。
4.1.2雷電防護等級應按下列文法之一劃分:
1 按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所處環境進行雷擊風險評估,確定雷電防護等級
2 按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質確定雷電防護等級。
4.1.3對于特殊重要的建筑物,宜采用4.1.2條規定的兩種文法進行雷電防護分級,并按其中較高防護等級確定。
4.2按雷擊風險評估確定雷電防護等級
4.2.1按建筑物年預計雷擊次數N1和建筑物入戶設施年預計雷擊次數N2確定N(次/年)值,N=N1+N2(計算文法見附錄A)。
4.2.2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系統設備,因直擊雷和雷電電磁脈沖損壞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雷擊次數NC可按下式計算:NC=5.8×10-1.5/C(次/年)。計算文法見附錄A。
4.2.3將N和NC進行比較,確定電子信息系統設備是否需要安裝雷電防護裝置: 1 當N
2 當N>NC時,應安裝雷電防護裝置。
4.2.4按防護裝置攔截效率E的計算公式E=1-NC/N確定其雷電防護等級:
1 當E>0.98時 定為A級
2 當0.90
3 當0.80
4 當E≤0.80時 定為D級
4.3按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質確定雷電防護分級
4.3.1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宜按表4.3.1選擇雷電防護等級。
以上就是為大家介紹的建筑物防雷接地規范,請大家仔細閱讀。感謝您土巴兔裝修網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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