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0
現在很多樓房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在管理,那業主們就避免不了要跟物業打交道,如果物業盡職有作為當然很好,如果碰上只會收各種費用卻不作為的物業,那就可能產生糾紛。今天給大家分享下,如果業主遇到這8種情況,是可以拒絕交物業費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那么在哪些情況下,業主是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呢?
1、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情況,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2、因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的,物業費是由開發商交納。
3、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簽合同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4、物業提供合同內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5、對于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交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交納。
6、物業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并找尋實質解決辦法。
7、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8、對于物業公司要求業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納物業費的行為,業主可堅決予以拒絕。
不交物業費有什么后果呢?
根據《物業項目服務退出管理暫行辦法》,只要20%以上按時繳物業費的業主提議解聘,并經過半數以上業主表決通過,業主可炒掉物業服務企業,但是業主們欠繳的物業費還得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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