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1
一般來說,在一些現代的社區內部,都會有一個專門的物業團隊負責我們日常生活,包括一些物業維修,或者是其它的物業管理,但是相對應的我們應該付出一定的成本費用,也就是物業管理費,可是后期可能因為合同的問題或者是前期沒有提前說明,我們會發現物業管理費方面存在的一些糾紛和問題麻煩,今天為大家舉例介紹的就是常見的物業管理費糾紛案例和分析,大家可以通過實際參考了解以便于對比學習。
一、概述
物業管理合同是長期性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業主與物業公司容易產生糾紛,尤其業主以物業公司提供服務和管理的質量不合格而拒絕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情況較為常見。這類糾紛又可依據業主拒絕交費的理由能否成立,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業主拒絕交費的理由能夠成立。物業公司在履行物業管理合同的過程中,如果確實存在小區環境臟亂差、治安保衛形同虛設、物業報修無人應答等情 況的,業主在物業公司整改完畢之前拒絕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是對物業公司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一種應對措施,是依法行使合同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為,不構成違 約。如果物業公司除非已按法定和約定的要求進行了整改,業主則應交納物業管理費。
二是業主拒絕交費的部分理由成立。物業管理公司基本履行了管理服務義務,但在某些方面確有缺陷,如保潔工作、車輛停放管理等存在較大的問題。在此情況下,如果物業管理費是分不同項目收取的,業主僅能就物業公司未盡職責部分的費用行使抗辯權,而不能以拒交全部物業管理費用的方式行使抗辯權。如果物業管理費無法明確區分為不同項目,則可根據物業公司未盡職責的具體情況酌情降低支付物業管理費。需要注意的是,在存在上述情況的場合,業主補交所欠物業管理費時一般無須支付滯納金。
三是業主拒絕交費的理由不能成立。物業管理行業屬于微利行業,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在物業公司按法定或約定的標準提供了物業服務后,如業主仍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物業管理費,是對物業管理合同的違反,損害了物業公司的合法利益,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對此,物業公司有權要求業主交納物業管理費,并按合同約定支付滯納金;在合同對滯納金無約定的情況下,可要求業主按照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法定標準支付滯納金。
上文為大家舉例介紹的是關于物業管理費糾紛的案例分析以及說明對比,由此入手可以得知,如果發生了物業管理費的糾紛,那么可能導致這方面的問題麻煩有很多,包括常見的就是合同規定不合適,或者有一方反悔,以及權力利益受到損傷等等,它們都是有可能的,我們應該綜合實際考量對比,確定合理合適的解決方案,盡可能在不損害雙方利益權利的前提條件之下進行處理,由此才能夠達到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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