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1
什么是房產公證?我們把一種由公證機關作為公證,通過當事人的申請,對自己的房屋進行公證,從而使其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形式,就成為房產公證。房產公證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如果對于房產發生糾紛,房產公證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解決的作用。那么,究竟房屋公證需要什么手續,又應該怎樣進行辦理呢?下面就讓我來為大家做詳細介紹吧。
一、房產公證程序是怎樣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托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二、公證機構不受理哪些房產公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
(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的;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鑒定、評估事項的;
(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
(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
(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相信通過上面對于房產公證辦理程序以及需要注意的相關內容介紹,你已經對房產公證的具體內容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認識。隨著我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們對于土地問題也越來越重視,房產公證往往能在很多時候對我們的個人財產起到很大的保障,所以,對于房屋公證問題,我們需要重視,我們需要再認真了解房屋公證的具體內容后,作出更加保障我們權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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