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1
在現代生活中,房屋交易的過程普遍存在。在進行房屋交易時,不少人會選擇利用公積金進行貸款,以減少每月月供的份額。根據地區的不同住房公積金的政策可能也略有不同。那么下面小編就向大家詳細介紹一下關于住房公積金、如何查詢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以及如何提取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進行詳細的介紹。希望大家閱讀本文之后能夠了解怎樣支取住房公積金。
一、什么是公積金?
公積金是指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二、怎樣在秦皇島查詢公積金?
1.可以通過撥打電話進行查詢。
2.可以通過網絡;秦皇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查詢。
3.到當地管理中心窗口進行查詢。
小編在這里提醒大家。無論是通過撥打電話查詢公積金情況還是通過登錄網絡查詢,查詢結果都有可能與工資條上所扣金額數目不符。如果疑問,請及時到財務處查詢或者撥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查詢。
三、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的支取條件以及流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退職的;
(三)出國、出境定居的;
(四)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五)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七)因參軍、上學,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八)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兩年以上未繼續繳存或者未辦理轉移的;
(十)其他依法允許提取的情形。
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繳存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第(一)、(四)項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其配偶可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取:
(一)已用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為他人提供住房貸款擔保的,在解除擔保合同前不得提取;
(二)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逾期不還的;
(三)購買商業用途房屋或非自住住房的。
公積金查詢:公積金提取額度
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原則上應當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內,憑有效證明材料,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夫妻雙方合計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價格(費用)總額。
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在還款期限內每滿一年可提取一次,每次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一年的應還款額且不超過剩余的貸款余額,職工及其配偶累計的提取額不得超過貸款的總額。
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第(二)、(三)、(六)、(七)、(八)項規定及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以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五險一金查詢:公積金提取憑證
職工符合規定情形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提取證明以外的其他所需證明和資料,由職工個人提供,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未經職工同意,單位不得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人員符合規定情形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應當出具相關證明和資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并按以下各條要求出具相關憑證。
職工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余額的,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及復印件、配偶身份證及復印件、配偶單位證明信。
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向管理中心提供一年以內的下列憑證及其復印件:
(一)職工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或參加單位集資建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工商局、建設部監制)、購房發票。
(二)職工購買公有住房、二級市場住房的,提供所購房屋的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
(三)職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建設、規劃、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四)職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建設、規劃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房屋所有權證》。
職工退休、退職的,提供退休證及復印件,或由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批準的退休、退職審批表及復印件。
職工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及復印件。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與商業銀行組合貸款及商業銀行的個人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及其復印件、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其復印件、償還貸款本息的憑證。
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提供《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憑證》及復印件。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區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及復印件或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及其復印件。
職工在職期間參軍、上學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入伍、入學等相關證明及其復印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及其復印件。
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裁定書及其復印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及其復印件。
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管理賬戶兩年后未重新就業的,提供職工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重新就業的證明及其復印件。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及其復印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及其復印件。
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發生爭議的,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公積金提取程序及時限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支取證明信,證明信應當注明提取原因、單位賬號、職工賬號及提取金額。
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情形的職工,應持單位出具的證明信及有關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管理中心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經審核準予提取的,職工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單》、所在單位財務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支取單》及身份證,到受托銀行辦理提款手續。
經審核不準予提取的,管理中心應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經管理中心審批后,十日內必須到受托銀行辦理相關的提取手續,否則審批單按作廢處理。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有關于支取公積金相關知識介紹。包括什么是(住房)公積金、怎樣支取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的方法、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的查詢方法等介紹。在這里,小編要提醒大家,在進行房屋買賣交易時,要注意仔細研究并且參照住房公積金計算方法來進行對住房公積金的抵扣金額的計算。如果在進行房屋交易或者支取公積金出現問題時,請及時到相關部門咨詢并解決。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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