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1
如今很多城市都發展迅速,都在進行拆遷改造,以打造更加輝煌的城市。如果需要拆遷居民的居住地,就必須要給居民安置房,針對這方面的問題,國家也做了統一的規定。但是我們知道修建樓房是需要過程的,到房產證辦理到手,一般也需要5年以上的時間,這段時間如果安置房主出現什么以外,那么拆遷安置房如何繼承?可以進行買賣嗎?
拆遷安置房如何繼承?
1、有遺囑的按遺囑,無遺囑的父母,子女,配偶均為第一繼承人,按人均分。
2、咨詢當地公證處。
3、需要的材料:拆遷協議書、安置單、產權注銷證明
4、拿到繼承公證書以后,辦理房產登記時可以直接改為子女(繼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產的繼承一樣處理。
若屬征地拆遷安置房,房屋所有權人死亡,繼承人需先至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市國土局補交出讓金,再由繼承人帶好無錫市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繼承權公證書、房產證、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所有權證配圖(由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提供)以及其他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有關證明材料至房產登記機構辦理房產繼承轉移登記手續。
拆遷安置房可以銷售嗎?
很多人購買安置房時看重產權轉讓和價格,卻忘了關注該安置房的銷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實,安置房能否銷售要依具體情況來定。
相關人士介紹,嚴格意義上,不能轉讓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以及權屬有爭議的和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幾種情況,如果拆遷前這房子就是業主自有房,安置房辦出的產權證也是業主的,拿到產權證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稅外,還需要交納一份土地出讓金。對于沒有產權證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產管理辦法》視為非法,但土地房產局不參與裁定。
如果拆遷前這房子是公房,住戶是租住的,該房就不能轉讓;如果是公房,業主已向單位購買,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上是業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轉讓,但也需要額外交納土地出讓金。
預約銷售因為沒有看到產權證,購買時的房屋情況不能只聽業主一面之詞。如果買到的安置房其實是公房,雖然購買程序合法,還是被判無效。
簽訂預約合同時,要到土地房產局核實該安置房的性質,轉讓是否合法。如果業主已婚一定要夫妻雙方都簽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轉讓的授權書,業主未結婚的要請其出示未婚證明。
房地產在進行房屋拆遷前都會給拆遷房房主分配安置房,有可能還不只一套,但是必須是拆遷房主本人才有權得到。如果在房本還沒下達居民手中,安置房所有者不慎逝世,那么他的繼承者要如何繼承房屋,需要什么手續。如果繼承者并不想要則套房子,想要賣掉可以嗎?要怎樣進行交易?小編在上文中針對拆遷安置房的相關問題做了簡單介紹,大家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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