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1
大部分的房地產建筑商為了提高商品房的銷售量,會將一些商品房先放到市場上,讓顧客進行預購。預購的商品房一般會比實際購買的商品房要便宜許多,但是在出現房產糾紛的時候也是比較麻煩的。在商品房上市之前,想購買的朋友在進行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是需要簽訂一份合同的,這份合同被我們稱之為商品房預購合同。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商品房預購合同的處理原則。
一、處理原則
在目前的房地產糾紛案件中,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占有相當大的比例。這類糾紛具有標的金額大、涉訴人數多、法律政策性強等特點,處理起來比較困難。從實踐來看,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有價格糾紛、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糾紛、預售商品房轉讓糾紛、質量糾紛等,其中最常見的是價格糾紛和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糾紛。我們認為,正確處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必須針對不同性質的糾紛采取不同的原則和方法。
二、價格糾紛的處理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投資數額大、履行期限長,所以,從商品房的開工建設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可能會由于市場行情的變化而引發商品房的價格糾紛。一方面,預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價格上漲或房地產價格的上漲為由要求提高房價遭預購方的拒絕而形成糾紛;另一方面,預購方有時也會以房地產價格的下跌為由要求降低房價遭預售方的拒絕而形成糾紛。目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占整個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的一半以上。
由于法律對此尚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各地的處理方法不盡相同,有的按原合同的約定處理,有的按當事人分擔風險的風險負擔原則處理,有的按情勢變更原則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的處理作了原則性規定。我們認為,這個《解答》對處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之后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亦有一定的指導意義。由于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的形成原因比較復雜,所以,我們認為,不可能按照一個固定的方法處理,而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解決。
商品房預售合同在處理的時候是需要根據投訴的數額和時間處理的,價格糾紛是比較難處理的,因為房價每天都在變更,有些房價漲的有些反轉跌了,而市場的行情也是變化不定的。商品房在進行預售期間價格會比較低,雖然一直有爭議,但依舊有很多人會在商品房預售之前付款購買。我們在簽訂商品房,預購合同的時候,要先看清楚上面的合同細則,不然很容易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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