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19
農民的土地確權一般是指農民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確認和擁有。農民土地確權是根據法律政策進行劃分的,它規范了農民對土地的隸屬關系和使用關系。農民土地確權是需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和地籍調查的,需要經過和所審核和登記注冊。農民土地確權是需要通過頒發土地證和登記程序來確認和得到的,下面我們來詳細的了解一下農民土地確權政策。
一、確權機關
土地確權機關及主管
確權機關是指依法有權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的行政機關。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
主管是指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具體承辦部門。土地管理部門作為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具體承辦確權工作,對確權的意見和建議,要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二、確權原則
土地確權必須確定一些基本原則,這些原則應體現土地確權的精神實質,為正確界定土地權屬指明方向,并在整個土地確權中始終起指導作用。
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有利于生產和生活,有利于社會穩定的原則;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則;分階段、區別不同情況處理原則;權利設定一般法定原則。
三、證據依據
土地詳查形成的土地權屬協議書、認定書、人民政府下達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城鎮地籍調查資料;人民政府關于建設用地的批準文件;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資料;人民政府頒發的房產證明;新中國成立之后雙方簽訂的土地、山林等權屬或界線的協議;危改、安居計劃的聯建房合同和公證書;法院判決:使用土地的事實情況,是占有還是侵占,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長期的還是暫時的等。
通過上述政策的了解,大家知道什么是農民土地確權了嗎?農民土地確權在整個土地的使用中得到了一個指導的作用,農民確權的合理劃分有助于生產和生活,可以讓我們的社會更加的穩定。農民確權是在新中國成立之后才出現的,農民確權政策規范了雙方簽訂土地山林這些協議。農民土地確權一般是由承包方和被承包方共同擁有和簽訂的,所以在簽訂的時候大家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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