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0
對于單位有給人們購買住房公積金,員工日常的買房、租房都可以更加的方便,特別是買房的時候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就算有公積金的幫助,買房也不是容易的事情,一套房子的價格動輒幾十萬、幾百萬,要拿出房款的首付并不是那么的容易。但公積金也不能浪費,可以用它來進行租房,也能定期將公積金賬戶里面的錢提取出來。那么,租房公積金領取怎么做?
租房公積金領取步驟
第一步:租房發票。租房發票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1)與房東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過所在區的街道辦事處開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過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開具租房發票,一般大型的經紀公司都會提供此業務。
溫馨提示:房租發票時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內總租金的。另外,開具租房發票需要繳納5%的稅率。
第二步:將相關材料交由所以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據了解,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接受個人辦理提取業務,需要通過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職工要在發票后,將租房發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給所在單位相關部門并填寫公積金提取表,待審核通過后查詢自己銀行賬戶余額即可安排提取。
溫馨提示:目前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過多數企業尚達不到此標準,部分企業需按指定提取日期辦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議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咨詢清楚。
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交材料:
(一)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單位簽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本人儲蓄賬戶)。
(二)租房行為證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應提供地稅部門的稅收通用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門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配租協議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昨天,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出臺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稅證明和租賃合同備案,也無需租金發票,只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房公積金領取怎么做?要將公積金賬戶里面的余額提取出來,但提醒大家要按照相應的標準進行提取,才能保證將住房公積金里面的錢順利的提取出來。住房公積金提取是有相應的次數,在提取的時候應該要能夠區分清楚,不要以為它沒有提取的限制,一般來說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建議要租房的人可以一次性的將一年的租金都提取出來,避免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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