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0
那么,大家知道安置房是到底什么嗎?其實安置房是一個名詞,在我們的房地產市場上用的比較多。我們平時的朋友應該都會此不太了解吧,其實他是有著自己獨特的優勢的哦,隨著我們如今城市建設的發展步伐的加快,政府下一步盡可能會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的滿足我們拆遷戶的需求,那么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安置房的意思。
安置房是什么意思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主要優勢
1、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
2、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戶型占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為多層建筑
3、政府統建的房屋質量較為穩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周期吻合,升幅較快更重要的是,這些安置房如果沒有產權,價格普遍會比市價低。當然,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安置房的業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安置房可以買賣嗎?買賣的風險是什么?
其實,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并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么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現金市面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往往是沒有取得產證,或者是剛剛取得產證,按規定5年內限制轉讓的房子。安置房買賣的風險很大,甚至沒有保障的。尚未取得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按《物權法》規定,房屋屬于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法上的產權效力。
以上,就是安置房的意思和定義介紹,安置房到底可以進行進一步的買賣嗎,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都在關注中,其實呢此類安置房是我們還沒有取得安全產權的一個房子,所以說我們如果是對外進行出售是不合法的哦。即使我們買賣雙方簽訂附了生效的買賣合同,期間風險也是非常大的哦,所以我們大家要特別的注意這個問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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