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19
現在生活的過程中都會有許多大大小小的證件,土地證是能夠證明自己土地產權的一大重要證件,但是人們生活中的證件過多,也容易導致它的遺失。土地證遺失之后,必須經過相應的登報聲明,還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才可以進行掛失。不過在生活中遺失了我們的土地證,大家需要冷靜對待,了解清楚掛失和認領的過程,重新辦理新的土地證件。那么我們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土地證遺失申報聲明及其措施。
土地證遺失補辦流程及所需補辦材料如下:
1、補辦材料:
(1)查詢所遺失的土地證的登記結果資料。(到國土部門檔案室,并隨帶本人身份證)
(2)補辦土地證申請;
(3)填寫土地證遺失具結書;
(4)土地證復印件(加蓋出具復印件單位公章);
(5)登報聲明原土地證遺失的報刊一份;(持土地登記結果查詢單和具結保證書進行辦理)。登報格式:XXXX(地址)XXX(土地所有人姓名)遺失土地證,編號:XXXXX,聲明作廢。具體登報價格及登報報紙選擇可咨詢趣登報網客服人員。
(6)土地權利人身份證復印件,須委托的應上交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土地證);營業執照、代碼證,法人、委托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土地證)
(7)委托辦理:
①夫妻關系代理(結婚證或能證明婚姻關系的戶口簿復印件)
②直系親屬關系代理(能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戶口薄復印件)
③監護人關系代理(能證明監護關系的戶口薄復印件)
④土地使用權人為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原件)
⑤其他關系代理:經公證的委托書(原件)
(8)房屋所有權證。(查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9)說明他項權利狀況,是否有欺詐行為,并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票;
(10)單位或村委會的證明;
(11)夫妻增加共有:結婚證復印件;
(12)地址變更:派出所提供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或加蓋市地礦權交易中心檔案章的地址變更證明復印件(原件);
2、辦事程序:
辦證大廳窗口受理查檔并出具登報資料 → 土地權利人登載遺失聲明 → 辦證大廳窗口受理申請、預審 → 建立電子檔案 → 辦證大廳初審人員審查→科室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注冊登記、繕證 → 土地權利人憑已繳費發票到辦證大廳發證窗口頒證。
3、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護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
4、其它特別說明事項:
(1)新補辦的土地證應載明“遺失補發,原土地證(編號)作廢”。
(2)原證記載的其他權利內容應轉載到新補辦證書中。
(3)登報公告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的,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登報報刊原件,到市政務中心國土窗口辦理。
其實不僅是土地證,一些重要證件在丟失之后都需要申報證聲明,具體的申報生命應該如何寫,要根據相關單位的要求,之后要怎么進行申領和掛失,也會有一定的措施,我們需要按部就班,跟著規定去辦理。另外,大家要注意的事情就是辦理新的土地證會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我們如果發現丟失就盡快去辦理。辦理土地證的手續非常麻煩,因此我們還是要保管好自己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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