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改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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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要求執行合同上寫明的做地暖測試,昨天不巧設計師跟我大怒,莫名其妙。還有這么跟客戶吵架的?應該是我這個讀書人沒怎么見過世面吧?吵架時把馬監理嚇的夠嗆,對不住帥哥了。
今天上午,換人了。他們公司的另外一個人帶來個地暖公司的人,幫檢查了一下地暖,因為截門銹死,無法關閉,因此做不了打壓,然后他們看看地面情況,又聯系了樓下業主,詢問是否有漏水情況,回答沒有。事情就這樣收場了。
圖上是我交押金2000元時,他們在收據上寫的:室內現有地采暖,拆砸時不可破壞,如破壞,公司負責維修。
交了6萬,還要被罵,我這客戶當的也太委屈了。
201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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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諸事不宜。終于在開工后又見到李設計師,跟他要求地采暖的壓力測試,這是合同里寫明了的。他竟然說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還說我無理取鬧。這是什么情況?
現在北方供暖,確實管子里有壓力,但做壓力測試時,有壓力表,可以看一下到底掉不掉壓,比較精確。但設計師認為現在只從地表面上不漏水,就足以斷定拆砸過程中沒有損壞地采暖。所以客戶的要求變成了無理取鬧。
合同是11月22日簽訂的,當時已經供暖。不想在供暖期內做壓力測試,為什么還要寫在合同里呢?既然合同里寫明了拆砸后要做壓力測試,就應該按合同執行。
有朋友支個招嗎?現在是不是應該做個地暖壓力測試呢?
噩夢什么時候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