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改
201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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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頭進場,墻已開砌。我們的裝修報價總算出來了。
為什么會這樣亂,全因為萬惡的開發商和管理處,說起來簡直是一把心酸淚啊:
售樓時,開發商告訴我們可以把二樓陽臺搭建出去。還帶著我們去別家看,稱我們可以跟鄰居家學。等房子買了準備裝修了,管理處裝修押金2000元、垃圾清理費40元每平方收完,告訴我們陽臺不能搭建。我們告知開發商當初的說法,管理處說你們如果有開發商老總的簽名證明這件事就可以。(我們當時根本沒想到會有這個坑,當然根本沒想到要這個簽名!)我們問管理處:那別家都搭建了,為什么就我家不行。管理處說:如果你們早一兩個月裝修,我們也二話不說,現在鹽田新區長上任,查得嚴,上周剛把管理處前主任給抓走了,要判8個月,還正在上訴。非常時期不能搭建。
于是,苦逼的我們只好出多一次設計費,重新做裝修方案,重新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