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改
201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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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與裝修公司爭吵發生在開地腳線和線電線槽的余泥清理問題上,沒打墻,其實垃圾也不多,裝修公司收費的時候收八百一項。行,八百就八百。但是物業有個不成文的規定(霸道條款),如果要把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堆放處就系交垃圾清運費,按建筑面積算,一方八塊,也就是說要交七百多。我們家的垃圾又不多,所以我們就沒交這個錢(好多業主也這么做),因為樓下有搬運,會幫忙把垃圾運走。但是我們沒交垃圾清運費被裝修公司知道了,裝修公司說你們沒交垃圾費,現在不能放垃圾,他們沒法把垃圾運走云云(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