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滯納金
時間:2015-08-18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滯納金怎么算
社保滯納金如何計算 欠繳費之日起,按日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這是每天都要計算進去的, 如果每月按照900元來說 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時間也就是10個月,一共300天 是怎么算呢? 第一個月到繳費那天一共是10個月,那么900*0.05%*300(天數) 第二個月到繳費那天一共是9個月,那么900*0.05%*270(天數) 以此類推,最后一個月,也就是30天,然后將所有的月份加起來就是 當然我們為了方便是將每個月的天數都算作30天,實際情況會根據每個月的具體時間時間做計算,當然這個查不了多少天。
社保滯納金會計分錄
1、營業外支出,或者直接計入到保險科目都可以 因為這個滯納金不屬于財政收取,或者政府收取的滯納金 如果是稅務局收的那么肯定是“營業外支出” 這個應該可以直接計入到保險費用科目 2、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社保滯納金減免申請
我國法律規定,購買社保的人們,如果欠繳費用,必須繳納滯納金,幾乎不存在社保滯納金減免的情況,但是對于那些有特殊情況的員工職工,可以申請社保滯納金減免,但是都需要寫些什么內容,想必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為大家介紹: 1.需要寫明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2.必須注明單位名稱,單位社保號,欠費時段,欠費本金,和需要繳納滯納金的多少。 3.由申請人填寫申請理由,一定要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填寫,切不可為了減免不交滯納金,而謊稱事實,一旦發現,后果自負。最后注明申請人姓名和日期。 4.基層地稅分局(或股室)要給出關于申請人申請免交滯納金的意見,并簽字,蓋章,寫上日期。 5.縣(區)地稅局(或聯審小組)給出自己的意見,并簽字,蓋章,寫上日期。 說明:本申請表必須一式三份,申請人和各級地稅機關分別留存一份。
社保滯納金有上限嗎
滯納金的計算,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13條規定,滯納金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千分之二加收: 補征繳滯納金 = 2‰ x 補征繳金額 x 滯納天數 滯納天數 = 實際申報時間 - 應申報時間 應申報時間:補繳月首日 實際申報時間:此次補征繳結算月首日 由此看出,滯納金應該是沒有上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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