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度
時間:2015-05-19
建筑密度:即建筑覆蓋率,反映建筑占用地面積比例的一個概念。具體指項目用地范圍內所有基底面積之和與規劃建設用地之比(居住區用地內,各類建筑的基底總面積與居住區用地面積的比率 )。
建筑密度什么意思
1、建筑密度,指在一定范圍內,建筑物的基底面積總和與占用地面積的比例(%)。 2、建筑密度,指在一定范圍內,建筑物的基底面積總和與占用地面積的比例(%)。是指建筑物的覆蓋率,具體指項目用地范圍內所有建筑的基底總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圍內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 3、建筑密度即建筑覆蓋率,居住區用地內,各類建筑的基底總面積與居住區用地的比率(%)。 公式是建筑密度=建筑基底面積/總用地面積
建筑密度怎么算
一、所有建筑占地面積占用地面積的比率,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的覆蓋率,具體指項目用地范圍內所有建筑的基底總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圍內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二、1.投資強度:項目用地范圍內單位面積固定資產投資額。 計算公式: 投資強度=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項目總用地面積 其中: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廠房、設備和地價款。 2.容積率:項目用地范圍內總建筑面積與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值。 計算公式: 容積率=總建筑面積÷總用地面積 當建筑物層高超過8米,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筑面積加倍計算。 3.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項目用地范圍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占用土地面積(或分攤土地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 計算公式: 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占用土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當無法單獨計算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占用土地面積時,可以采用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重計算得出的分攤土地面積代替。 4.建筑密度:項目用地范圍內各種建、構筑物占地面積總和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 計算公式: 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面積+構筑物占地面積+堆場用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5、建筑密度=建筑首層面積/規劃用地面積
建筑密度多少合適
1、建筑密度是以不超過30%為宜。 2、各個地區的規劃不同,建筑密度也不相同,主要和當地的城市規劃有關 3、建筑密度是以不超過30%為宜,因為要是一塊地上有超過30%地面積是用來做建筑了,再加上建筑之間還需要一定的空隙,這樣的話就會顯得這塊地很擁擠,然后住在這里面的人的舒適性就會降低,不利于樓盤的價格定位。
建筑密度和容積率
一、建筑密度 1、建筑密度:即建筑覆蓋率,指項目用地范圍內所有基底面積之和與規劃建設用地之比。附屬建筑物也計算在內,但應注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筑物除外。 2、為了保障城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統一,國家在城市規劃有關規范中對容積率有一定的限定,采用多層建筑布置住宅其最大容積率不準超過1.8,最大建筑密度不準超過30%.超過上限居住區內的綠地率、空地率就不能達到規定的標準,人居環境質量就會受到影響。 二、容積率 1、建筑容積率:是指項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 2、土地容積率是城市規劃和國土管理的一項重要技術經濟指標,它的具體含義是指單位面積(公頃)的土地上承載的建筑總量,計量單位為萬平方米/公頃.容積率數值越大,表示土地的開發強度越高,反之,開發強度越低. 3、通常與容積率配套使用的還有建筑密度指標,它的含義是指建筑底層占地與總用地的比值,比值越大,建筑越密;比值越小,建筑越疏.在一般情況下一塊土地的容積率的大小與建筑環境呈負相關的關系,與土地的經濟性呈正相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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