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間距
時間:2017-10-18
防火間距是指建筑物之間或建筑物與構筑物之間應當保留的防止火災蔓延擴大和為火災撲救提供便利的必要的安全間隔距離,是防止火災蔓延擴大的最有效的安全措施。
防火間距多少米
層建筑與單層建筑的標準是一樣的。根據(jù)《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如果兩個建筑物都是一、二級耐火等級,那么兩個建筑物之間的最小間距為6米。但多層建筑和單層建筑都不能是高層建筑。如果有一個為高層,一個是低層,那么間距應為9米,兩個都是高層,那間距應是13米。高層主體對高層主體13米,高層主體對多層9米,高層群房對高層群房6米,多層對多層6米。防火間距是指相鄰兩棟建筑物之間,保持適應火災撲救。
防火間距確定原則
1.防火間距的確定原則:防止火;災蔓延、保證滅火救援場地需要、節(jié)約土地資源、防火。 2.乙類廠房與重要公共廠房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宜小于50m。 3.火災的危害:危害生命安全、;造成經(jīng)濟損失、破壞文明成果、影響社會穩(wěn)定、破壞生;生活用火不慎、設備故障、玩火、放火、雷擊。 4.粉塵爆炸受下列條件制約:顆;粒尺寸、粉塵濃度、空氣的含水量、含氧量。
住宅防火間距
1、兩座高層建筑或高層建筑與不低于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民用建筑相鄰,當較高一面外墻為防火墻或比相鄰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00m及以下范圍內的墻為不開設門、窗洞口的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不限。 2、兩座高層建筑或高層建筑與不低于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民用建筑相鄰,當較低一座的屋頂不設天窗、屋頂承重構件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且相鄰較低一面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不宜小于4.00m。 3、兩座高層建筑或高層建筑與不低于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民用建筑相鄰,當相鄰較高一面外墻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墻上開口部位設有甲級防火門、窗或防火卷簾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不宜小于4.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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