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想說下。你所指的應該是施工縫施工縫【constructionjoint】指的是在混凝土澆筑過程中,因設計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澆筑而在先、后澆筑的混凝土之間所形成的接縫。施工縫并不是一種真實存在的“縫”,它只是因后澆筑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而與先澆筑的混凝土之間存在一個結合面,該結合面就稱之為施工縫。因混凝土先后澆注形成的結合面容易出現各種隱患及質量問題,因此,不同的結構工程對施工縫的處理都需要慎之又慎。 施工縫:因施工組織需要而在各施工單元分區間留設的縫。施工縫并不是一種真實存在的“縫”,它只是因后澆注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而與先澆注的混凝土之間存在一個結合面,該結合面就稱之為施工縫。 施工縫的位置應設置在結構受剪力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應符合下列規定:柱應留水平縫,梁、板、墻應留垂直縫。(1)施工縫應留置在基礎的頂面、梁或吊車梁牛腿的下面、吊車梁的上面、無梁樓板柱帽的下面。(2)和樓板連成整體的大斷面梁,施工縫應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mm處。當板下有梁托時,留置在梁托下部。(3)對于單向板,施工縫應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邊的任何位置。(4)有主次梁的樓板,宜順著次梁方向澆筑,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間1/3的范圍內。(5)墻上的施工縫應留置在門洞口過梁跨中1/3范圍內,也可留在縱橫墻的交接處。(6)樓梯上的施工縫應留在踏步板的1/3處。(7)水池池壁的施工縫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mm~500mm的豎壁上。(8)雙向受力樓板、大體積混凝土、拱、殼、倉、設備基礎、多層剛架及其他復雜結構,施工縫位置應按設計要求留設。3、常出現問題的現象施工縫處混凝土骨料集中,混凝土酥松,新舊混凝土接茬明顯,沿縫隙處滲漏水等。4、提出幾點具體處理措施。1、立縫表面鑿毛法砼終凝后,擋板拆除,用斬斧或鋼桿將表面鑿毛,清理松動石子,此時砼強度很低,鑿深20~30MM較容易,待二次澆筑砼時,提前用壓力水將縫面沖洗干凈,邊澆邊刷素水泥漿一道,以增強咬合力。2、增加粗骨料法梁、板體積較大造成留置縫厚大,表面的浮漿層、泌水層也相應厚,施工縫的處理難度較大;如采取刮除表面的浮漿或二次振搗效果不佳,可采用添加粗骨料的方法,將級配干凈的碎石撒入浮漿內,重新振搗防止石子集中。這樣會使縫處澆筑砼在體積較大處時粗細骨料均勻,水泥漿不會流失且強度不會降低,亦能提高新舊界面的粘結力和咬合力。3、清除浮漿法當砼體量較小,簡單的方法是鐵抹子將表面的浮漿刮去一層,深度<25MM,并挖壓出條紋狀,可以提高水平施工縫的粘結質量,對新舊砼結合有利。4、二次開發振搗法掌握好時間,在砼初凝后,終凝前進行二次重振,這樣會對沉下的石子和上浮漿水重新攪拌組合一次,使之更均勻密實,縫的重新振搗實踐表明是有效措施之一。5、在施工縫處繼續澆筑混凝土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已澆筑的混凝土,其抗壓強度不應小于1.2MPa。(2)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應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動石子以及軟弱混凝土層,并加以充分濕潤和沖洗干凈,且不得積水。即要做到:去掉乳皮,微露粗砂,表面粗糙。(3)澆筑前,水平施工縫宜先鋪上10mm~15mm厚的水泥砂漿一層,其配合比與混凝土內的砂漿成分相同。(4)混凝土應細致振搗密實,以保證新舊混凝土的緊密結合。(5)防水混凝土結構設計,其鋼筋的布置和墻體厚度均應考慮方便施工,易于保證施工質量。(6)防水混凝土應連續澆筑,宜少留置施工縫。當需留置施工縫時,應遵守下列規定:第一,底板、頂板不宜留施工縫,底拱、頂拱不宜留縱向施工縫。第二,墻體不應留垂直施工縫。水平施工縫不應留在剪力與彎矩最大處或底板與側墻交接處,應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墻體上。當墻體有孔洞時,施工縫距孔洞邊緣不應小于300mm。拱墻結合的水平施工縫,宜留在拱(板)墻接縫線以下150mm~300mm處,先拱后墻的施工縫可留在起拱線處,但必須注意加強防水措施。縫的迎水面采取外貼防水止水帶,外涂抹防水涂料和砂漿等做法。第三,承受動力作用的設備基礎不應留置施工縫。(7)高度大于2m的墻體,宜用串筒或振動溜管下料。
施工縫:因施工組織需要而在各施工單元分區間留設的縫。施工縫并不是一種真實存在的“縫”,它只是因后澆注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而與先澆注的混凝土之間存在一個結合面,該結合面就稱之為施工縫。因混凝土先后澆注形成的結合面容易出現各種隱患及質量問題,因此,不同的結構工程對施工縫的處理都需要慎之又慎。沉降縫:上部結構各部分之間,因層數差異較大,或使用荷重相差較大;或因地基壓縮性差異較大,總之一句話,可能使地基發生不均勻沉降時,需要設縫將結構分為幾部分,使其每一部分的沉降比較均勻,避免在結構中產生額外的應力,該縫即稱之為“沉降縫”。伸縮縫:若建筑物平面尺寸過長,因熱脹冷縮的緣故,可能導致在結構中產生過大的溫度應力,需在結構一定長度位置設縫將建筑分成幾部分,該縫即為溫度縫。對不同的結構體系,伸縮縫間的距離不同,我國現行規范《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02對此有專門規定。可見,除了施工縫,其余兩種縫均是真實存在的縫隙。《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規定: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筑物,沉降縫和伸縮縫的寬度都必須滿足抗震縫寬度的規定。所謂抗震縫,是因為建筑物平面不規則,或豎向不規則,而對結構抗震不利,而設縫將結構分為若干部分。概括如下:施工縫:受到施工工藝的限制,按計劃中斷施工而形成的接縫,被稱為施工縫。混凝土結構由于分層澆筑,在本層混凝土與上一層混凝土之間形成的縫隙,就是最常見的施工縫。所以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縫,而應該是一個面;沉降縫:為克服結構不均勻沉降而設置的縫,須從基礎到上部結構完全分開;伸縮縫:為克服過大的溫度應力而設置的縫,基礎可不斷開;抗震縫:為使建筑物較規則,以期有利于結構抗震而設置的縫,基礎可不斷開。在抗震設防區,沉降縫和伸縮縫須滿足抗震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