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報
1. 建設工
2. 設計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建設單位為業主,要加蓋設計公司與建設單位公章)
3. 委托書;(建設單位為業主,要加蓋公章)
4. 房產證;(建設單位為業主,要加蓋公章)
5. 房屋租賃合同;(建設單位為業主,要加蓋公章)
6. 建設工程單位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7. 提前復印辦理下來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
二、 物業:
1. 合同復印件(含報價);看物業需求;
2. 施工圖(水,強弱電,隔斷,平面,總控,尺寸,頂面,地面,噴淋,煙感,空調,)
3. 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
4. 消防報備單;
三、 街道報
1. 合同復印件(含報價);
2. 施工公司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
3. 特殊工種作業證書,電工證,電焊證;
四、 竣工驗收
1. 施工方竣工圖紙,出藍圖的要蓋竣工公章,出白圖的要有業主與物業公章;
2. 相關材料的防火證明(滅火器,安全指示牌,應急指示燈,地毯,玻璃,石膏板等)
3.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報表;(表頭建設單位為業主,要加蓋公章)
4. 施工公司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建設單位為業主,要加蓋公章)
5. 消防產品清單;(建設單位為業主,要加蓋公章)
6. 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單位為業主,要加蓋公章)
7.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建設單位為業主,要加蓋公章)
8. 委托書;(建設單位為業主,要加蓋公章)
9. 設計單位蓋章;
10. 建設工程單位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11. 消防產品材料清單(安全出口,滅火器可以照圖片蓋建設單位工章,滅火器要有整體合格照);
12.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3. 消防未動,設施合格證明文件;
根據建設部第二條: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并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根據
第二十四條 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或者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場所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
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或者竣工驗收備案時,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材料及施工許可文件復印件或者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委托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施工圖審查的,還應當提供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查合格文件復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你好,據我的了解來說辦公室的報消防手續如下:
一、申請
1.申請人申請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應提交下列材料:
(2)建設單位填寫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一式兩份);
(3)全套正式藍圖裝訂成冊,裝入城鄉建設檔案館的標準圖盒,送審的正式藍圖需有設計單位本年度圖紙報審專用章;
(4)消防設計專篇(文字方式表示)。
2.申請人申請建筑內部裝修改造防火審核需提交下列材料:
(1)《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一式兩份,并按要求加蓋公章
(2)裝修改造方案(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等)裝修改造所在層面的原始平面圖(標出裝修部位);改變或新增的消防設計方案及圖紙(屬于國外或委托國外設計的圖紙應有相應的中文說明),所送圖紙必須是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設計,并應加蓋本年度報審專用章;
(3)建設單位、產權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與裝修改造的施工單位簽訂的消防安全協議書,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消防安全保衛措施和用火用電制度。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